合同诈骗罪与侵占罪的区别在于:
1、客观表现不同:合同诈骗罪直观表现为其他当事人财产的损失或减少;侵占罪应当通过正当、善意、合法的手段非法占有别人财产,拒绝归还,甚至在别人提出主张后擅自处分;
2、侵犯的对象不同:合同诈骗罪是双重的,不仅侵犯了当事人的财产所有权,也阻碍了社会主义市场的经济秩序。侵占罪对象单一,侵犯别人财产所有权;
3、故意犯罪的形成时间不同:合同诈骗罪的故意发生在控制和持有别人财产之前;侵占罪的故意只能发生在控制和持有别人财产之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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