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去户籍所在地取消,具体如下:
1、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待遇领取银行卡、指定受益人、法定继承人身份证、医院出具的参保人死亡证明或民政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非火化区除外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能够确定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继承权的法律文书、公证文书参保人失踪宣告死亡的,提供司法部门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
2、到户籍所在地这里是指养老保险办理的地点,由死亡参保人员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提出终止申请。乡镇保障所对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后,将相关资料上报社保机构。社保机构业务员复核无误后,终止其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关系,将死亡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资金余额支付给参保人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并及时将有关材料归档备案,之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就终止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