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应当包含哪些内容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二、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下来后怎么去要求理赔
1、让责任方保险公司将赔款直接打入你的账户
让责任方跟他的保险公司协商并签订一个协议,同意把赔款直接打到你账户。注意,必须是对方去保险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后,保险公司才可能将赔款给到我方。之后你跟维修店协商,先开出维修发票。因为自己车子还在维修店押着,所以维修店有理由答应要求。我方拿着维修发票找责任方保险公司理赔,这样就可以绕过耍赖的责任方,直接和他的保险公司谈理赔。等赔款到账后再拿去维修店付维修费即可。
2、打110报警,通过警方来处理
如果事故的责任方不肯付钱,严格来说就已经属于经济纠纷了。此时交警已经判责,但并没有再多的干涉权利。那么就要打110找警察了,正常来说,警察会打电话警告责任方。对方感到压力,说不定就会乖乖垫付钱了。
三、如果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怎么办?
当事人如果对交警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可以自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其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5日内,就会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公安交管部门受理复核申请的,如果认为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责任划分不公正或者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的,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对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重新调查、认定;如果认为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认定公正、调查程序合法的,就会维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内容。向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复核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以一次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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