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时买房分手时归谁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个人财产购置的房屋不参与分割;共同买房可按协议分割或平等协商;协商不成可由法院根据贡献大小按各自出资比例划分。证据包括银行转账凭证或收款收据等。购房合同只有一人签署且无共同支配证据,则所有权归签署人,另一人无权转售。
法律分析
同居时买房分手时归谁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同居期间以个人财产购置的房屋不参与分割。
同居期间共同买房,分手后房产归属如下:
(一)有协议的,可以按照协议进行分割处理;
(二)没有协议的,根据平等协商原则对共有财产进行合理划分;
(三)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根据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等情况按照各自出资比例对共有财产进行合理划分。
证明出了购房款的证据包括:
1、分割财产要讲究证据,虽然房产证上没有或购房合同上只签署了一方的名字,但是另一方如果能拿出银行转账凭证或收款收据之类的有力证据,也是可以证明此房产为双人共有的。
2、如果当时签署购房合同书时是由一人操办,且另一方又拿不出有力的证据证明两者之间的钱物是共同支配的。因此按照法律规定,最后房产的所有权只能归《购房合同》签署人所有,另一人无权转售房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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