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法院执行欠款如果是指强制执行,则一般会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冻结等。
一般法院进行强制执行的程序为:
1、根据生效的法律判决文书债务人依然不履行其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申请或者是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法院受理,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
3、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5.采取强制措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四十五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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