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上写的名字不代表共同财产。婚前或婚后个人财产买的房属于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属于共同财产。父母出资购房视为赠与,双方父母出资按比例共有。婚前个人付首付的房属于个人财产,还贷需要分割。
法律分析
房产证上写的是一方名字,是否属於共同财产要视情况而定。
1、夫妻婚前或婚后一方用自己的个人财产买的房子,并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於该方的个人财产。
2、夫妻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子,不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都属於共同财产。
3、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不是共同财产。
4、婚后双方父母出资全款买房,写在一方名下的,按出资比例,按份共有,在双方名下的,如果没有约定份额,那就是共同共有。
5、婚前一方付首付,登记在该方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房产归登记方所有,还贷部分需要进行财产分割。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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