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几次男方不到与是否能强制离婚无关。我国判决是否离婚的主要依据为“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而“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认定情形一般包括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若离婚案件的被告一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人民可以对前述判决结果进行缺席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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