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罚款(一)未按规定缴纳水费(二)盗用或者转供城市公共供水的(三)在规定的城市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进行危害供水设施安全活动的(四)擅自将自建设施供水管网系统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连接的(五)产生或者使用有毒物质的单位将其生产用水管网系统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直接连接(六)在城市公共供水管道上直接装泵抽水的(七)擅自拆除、改装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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