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劳动者生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者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后仍不能胜任工作;
3、劳动合同订立时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原劳动合同不能履行,当事人协商后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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