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石漆施工质量要求:
真石漆施工要求涂层达到一定的厚度,一方面是保证涂层的丰满度,质感、逼真的仿石效果;另一方面是为了避免真石漆施工过程中的遮底和颜色不一的问题,真石漆行业的标准规定是2-3毫米。
1、基面处理:表层需平整、坚实、清洁、干燥.新建的墙体基面必须养护28天.2.施工底漆:底漆可以采用滚涂、喷涂施工.干燥24小时。
3、保护处理:在喷真石漆前先用塑料膜保护好门窗。
4、喷涂真石漆:注意控制厚度,不要有不均匀现象,重涂间隔2小时以上,喷好后撕掉粘胶纸。
5、涂刷罩光漆:已完全干透后才能进行面漆的施工,可以滚涂或喷涂,注意不要漏涂,以免颜色有差异.
真石漆施工质量要求
(1)平整度检查:用靠尺仔细检查墙面的平整度,将明显的凹凸部分标出。
(2)点补:将孔洞或明显的部分预先用水泥砂浆点补。
(3)砂磨:用砂纸将明显影响平整度的突出部分打磨至符合平整度要求。
(4)除尘:用刮刀和砂纸、毛刷清除墙面疏松的沾附颗粒及杂物。
(5)施工要求:基面无粘附颗粒、无空鼓、开裂、平整度≤2mm。
一、室内装修工程施工的基本要求
1、施工前应进行设计交底工作。并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核查,了解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
2、装饰工程各工序、各分项工程的自检、互检及交接检。
在进行装饰房屋时,业主和施工方必须遵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规定。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
①建筑室内装饰应不擅自改动房屋主体承重结构。不得随意在承重墙上穿洞,不得随意增加楼地面静荷载,在室内砌墙或者超负荷吊顶、安装大型灯具及吊扇。
②凡涉及拆改主体结构和明显加大荷载的,业主必须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由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对装饰方案的使用安全进行审定;房屋装饰申请人持批准书向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办理报批手续,并领取施工许可证。
③不得擅自移动排污或下水管道位置。不得破坏或拆改厨房、厕所的地面防水层以及水、暖、电、燃气配套设施。
④不得违章搭建。不得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或另建门窗。
⑤不得影响外墙整体整洁美观。
⑥不得大量使用易燃装饰材料。
⑦业主装饰房屋无论是自己进行还是委托他人进行,均应减轻或避免对相邻居民正常生活所造成的影响。
⑧装饰房屋所形成的各种废弃物,应当按照有关部门制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进行堆放及清运。严禁从楼上向地面或下水道抛弃因装饰居室而产生的废弃物及其他物品。
⑨因装饰而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应由建筑室内装饰的委托人负责修复和赔偿;如属被委托人的责任,由委托人找被委托人负责修复和赔偿。
国家《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强制性条文有:
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进行设计,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必须保证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当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时,必须由原结构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核查有关原始资料,对既有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核验、确认。
3、建筑装饰装修所使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火、防腐和防虫处理。
4、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中,严禁违反设计文件擅自改变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主要使用功能;严禁未经设计确认和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拆改水、暖、电、燃气、通讯等配套设计。
5、施工单位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弃物、噪声、振动等对周围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
6、外墙和顶棚的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贴牢固。
7、建筑外门窗的安装必须牢固。在砌体上安装门窗严禁用射钉固定。
8、重型灯具、电扇及其他重型设备严禁安装在吊顶工程的龙骨上。
9、饰面安装工程的预埋件(或后置埋件)、连接件的数量、规格、位置、连接方法和防腐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饰面板安装必须牢固。
10、饰面砖粘贴必须牢固。
11、隐框、半隐框幕墙所采用的结构粘结材料必须是中性硅酮结构密封胶,其性能必须符合《建筑用硅酮结构密封胶》(GB17776)的规定;硅酮结构密封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
12、主体结构与幕墙连接的各种预埋件,其数量、规格、位置和防腐处理必须符合要求。
13、幕墙的金属框架与主体结构预埋件的连接、立柱与横梁的连接及幕墙面板的安装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必须牢固。
14、护栏高度、栏杆间距、安装位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护栏安装必须牢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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