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带4岁小孩坐飞机需要户口簿或者小孩的出生证明。
法律依据:《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
第三条 本规则中下列用语,除具体条款中有其他要求或另有明确规定外,含义如下:(一)“承运人”指包括填开客票的航空承运人和承运或约定承运该客票所列旅客及其行李的所有航空承运人。(二)“销售代理人“指从事民用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业的企业。(三)“地面服务代理人”指从事民用航空运输地面服务代理业务的企业。(四)“旅客”指经承运人同意在民用航空器上载运除机组成员以外的任何人。(五)“团体旅客”指统一组织的人数在10人以上(含10人),航程、乘机日期和航班相同的旅客:(六)“儿童”指年龄满两周岁但不满二周岁的人。(七)“婴儿”指年龄不满两周岁的人。(八)“定座”指对旅客预定的座位、舱位等级或对行李的重量:体积的预留。(九)“合同单位“指与承运人签订定座、购票合同的单位。(十)“航班”指飞机按规定的航线、日期、时刻的定期飞行。(十一)“旅客定座单”旅客购票前必须填写的供承运人或其销售代理人据以办理定座或填开客票的业务单据。(十二)“有效身份证件”指旅客购票和乘机时必须出示的由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证明其身份的证件,如,居民身份证,按规定可使用的有效护照、军官证、警官证、士兵证、文职干部或高退休干部证明,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学生证,户口簿等证件。
第十四条 旅客应在承运人或其销售代理人的售票处购票。旅客购票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其他身份证件,并填写《旅客定座单》。购买儿童票、要儿票,应提供儿童、婴儿出生年月的有效证明。重病旅客购票,应持有医方单位出具的适于乘机的证明,经承运人同意后方可购票。每一旅客均应单独填开一本客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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