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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房之后户籍怎么办

2020-11-16 来源:钮旅网

卖房之后户籍可以:迁入公共户;迁入具有本市户口的直系亲属处;申请社区托管。
1、迁入公共户,如果卖房后想把户口保留在本地,可以携带相关的资料在当地公安部门设立的公共户中。等到购买了新的房屋后,再将其户口迁入新居住公共户或者是所购买的房屋处。
2、迁入具有本市户口的直系亲属处,相关规定表明,如果因为卖出房屋而迁出户口的,可以迁入本市户口的直系亲属处,也能迁入本市户口的其他亲属处。但是这两种情形都是需要迁入房屋的承租人或者产权人同意的。
如果迁入直系亲属处的,不需要当地派出所批准的;如果是迁入非直系亲属的其他人处,则需要当地派出所批准的。
3、申请社区托管,可以到当地派出所进行咨询,询问社区是否有社区托管户口的政策,如果是有的话,可以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卖房合同、无房证明等相关材料,去派出所进行办理卖房后的户口迁出。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卖房者拥有不止一处房产,以及有些外地居住购房不足五年的,则均不可以申请社区托管户。
户口迁移手续:
1、所内迁移: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直接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属婚迁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属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
2、所间迁移: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后,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3、跨区许移: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派出所受理后呈分局审批。经分局审核同意后,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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