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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和儿子一起要公租房儿子买房公租房退母没有住的求足什么办呢

2021-02-25 来源:钮旅网

法律分析:

1、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九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并向社会公开;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请复核。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复核,并在15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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