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是没有法人代表的,因为其没有法人的资格,没有独立的财产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 合伙企业法 》第三十九条,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