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释期间再犯罪的处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刑法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一、假释考验期满后怎么办?
1、对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
2、如果假释犯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又犯新罪,无论所犯的新罪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是重罪还是轻罪,都要撤销假释,对新罪作出判决,将新罪所判处的刑罚与前罪没有执行完的刑罚,按照刑法第71条规定的数罪并罚原则,决定应当执行的刑罚。
3、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假释犯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有关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没有执行完毕的刑罚。
二、无期徒刑假释考验期为多久
无期徒刑假释考验期为十年。根据《刑法》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其假释的考验期限为十年,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同时法律还规定,在假释考验期限内,被假释的犯罪分子被发现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依法判决的,应当撤销对其的假释,并依照《刑法》第七十条的规定执行数罪并罚。
三、假释期间醉酒驾驶怎么处置
假释期间醉酒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罪,要撤销假释,实行数罪并罚。数罪并罚遵循以下一般原则: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案例】2019年8月2日3时许,陈某酒后驾驶小型轿车,从某县城一会所停车场驶往某小区,在进入该小区地下停车场时,撞到墙壁,造成车辆及停车场墙壁损坏的交通事故。经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陈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经鉴定,陈某血样中乙醇含量为129.03mg/100ml。归案后,陈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与该小区物业达成民事赔偿协议。审理中法官发现,在2011年12月9日,陈某财因犯诈骗罪已被某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因在服刑期间认真悔罪和接受教育改造,且财产性判决已全部履行,先后被法院裁定减去有期徒刑一年和有期徒刑十个月,后被法院裁定予以假释,假释考验期限从2018年1月3日起至2019年10月8日止。然而,在距离假释考验期限届满仅两个多月的时候,陈某醉酒驾驶小型轿车,再次犯罪。【判决】某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被告人在假释考验期内又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数罪并罚。被告人陈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从轻处罚。根据陈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认罪态度,法院判决,撤销相关法院对被告人陈某财予以假释的裁定;被告人陈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又十五天,并处罚金人民币5千元,与原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一个月未执行的余刑三年七个月又五日及罚金人民币10万元,数罪并罚,被判决有期徒刑三年七个月又五日,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5千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八十六条,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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