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超过当月了,所以不能在开票机直接作废。 可以通过以下操作作废隔月发票:①让购买方到税务局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税务局会根据《申请单》开具《通知单》 ②根据《通知单》到税务局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开票机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必须与《通知单》一一对应。可直接作废发票的情形有: 1、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的当月。 2、销售方未抄税且未记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一条 税务机关是发票的主管机关,负责发票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的管理和监督。单位、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按照规定开具、使用、取得发票。发票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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