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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女方不要孩子可以吗

2022-01-27 来源:钮旅网

离婚女方可以不要孩子。女方可以选择放弃孩子的抚养权,直接由对方当事人直接抚养孩子,女方负担孩子部分或者全部的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可以由双方达成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男女双方对子女的抚养费能达成约定的,可以在协议中约定抚养费的数额、给付的期限,以及给付的方式,无法达成约定的,应当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人民法院会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抚养费的数额,人民法院判决后,女方必须定期向子女给付固定的数额,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男方有抚养能力,并且能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的,也可以选择放弃抚养费,在这种情况下,女方就不需要承担子女的抚养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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