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法。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打工犯法。我国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除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以外。若违法招用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对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立法,各国一般在就业年龄、工作时间、夜班劳动、繁重体力劳动方面做了限制性规定。法规中,原则上规定不准招用16岁以下的少年,因特殊需要而招收未满16岁少年时,必须报经当地劳动部门批准;未成年工不得从事重体力劳动,也不得从事高空作业、深水作业等有害生理健康的工作;不准未成年工从事加班加点及夜班工作;在可能范围内,对未成年工实行缩短工作日等。若工厂招用了未成工,由于是未成年工,所以是受法律保护的对象的,故不能安排他们晚上加班的,且也不能安排过于消耗体力和有潜在风险的工作等等,这一系列的原因,导致工厂不太愿意雇佣未成年工的原因之一。未成年工是指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是劳动法的主体,享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而童工是不满16周岁,不能成为劳动法的主体。法律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童工,但未满16周岁的少年、儿童,参加家庭劳动、学校组织的勤工俭学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允许从事的无损于身心健康的、力所能及的辅助性劳动,不属于童工范畴。
单位招用未成年工如何办登记备案:
1、用人单位招收使用未成年工,除符合一般用工要求外,还须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办理登记。劳动行政部门根据《未成年工健康检查表》、《未成年工登记表》,核发《未成年工登记证》。
2、各级劳动行政部门须按本规定第三、四、五、七条的有关规定,审核体检情况和拟安排的劳动范围。
3、未成年工须持《未成年工登记证》上岗。
4、《未成年工登记证》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统一印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六十四条 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九十四条 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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