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公租房的申请条件
1、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非本市户籍的市、区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和在葫芦岛工作的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需提供暂住证)2、中低收入且未承租公房的家庭3、家庭资产核定不超过20万元4、无住房家庭5、未承租或居住直系亲属在本市区内的住房6、住房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配租的外来务工及新就业大学生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新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后三年内就业2、外来务工人员须持有本市城镇暂住证,并居住一年以上的家庭(或个人)3、已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4、收入稳定,有能力支付承租公租房租金5、无住房6、未承租或居住直系亲属在本市区内的住房7、住房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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