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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辞职给补偿叫经济补偿金么

2022-07-24 来源:钮旅网

员工因个人原因辞职的,当然拿不到经济补偿金。

并且,以个人理由辞职的,员工还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才行,

否则,未经公司同意不辞而别或达不到法定通知期离职的,都属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行为,不仅拿不到经济补偿金,可能还要赔偿公司的经济损失。

员工以公司存在特定违法行为被迫辞职的,公司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实务中,一些公司存在克扣员工工资,停发、少发或拖欠工资行为,

还有一些公司不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还有的公司让员工在有毒、无防护设备等恶劣的生产环境下劳动,

针对这种情况,为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员工享有特别解除权,可无条件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还可获得经济补偿金。

这就是实践中通常所称的被迫辞职。

一、员工“被迫辞职”是否也需提前30天通知公司?

如果“被迫辞职”的理由是成立的,无需提前30天通知公司,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员工辞职是否需提前通知,可分4种情况来理解:

(一)需提前30天通知的辞职:正常情况下以个人原因辞职的,需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

(二)需提前3天通知的辞职:正常情况下在试用期内以个人原因辞职的,提前3日通知即可。

(三)需通知但无需提前30天的“辞职”:公司存在以下违法情形:

1、未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3、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4、规章制度违法,损害员工权益;

5、因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致使合同无效。也就是说,这些情况下,员工可在通知单位后立即离职。

(四)无需通知直接走人的“辞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我们发现,虽然有些时候是劳动者自己离职,但确实是因为单位的一些不法行为,导致劳动者不得不离职,以此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这样的情况下,双方解除了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也是需要按照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但如果单纯的真的因为劳动者个人原因离职,这个时候就不能要求单位作出补偿。

二、医疗期满继续请病假,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如果员工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职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针对这种情况,各位HR要关注的一点是务必做好另行安排其他工作的环节,也就是调岗必须合理。

1、不能将该医疗期满的员工,调至劳动强度、胜任能力、绩效标准等要求更高的岗位;

2、不能将该医疗期满的员工,调至薪酬、职级等差距较大的岗位。

调岗后,该名员工继续以病假为由,坚持不能工作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依此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30日书面通知员工或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另外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同时,要求员工进行劳动技能鉴定,根据鉴定结果支付相应的补助费。

当然,在解除劳动合同的过程中,公司可以选择直接行使解除权,也可以与员工协商一致。协商一致是规避后续风险的比较好的办法。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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