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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罪在看守所关多久?

2024-01-01 来源:钮旅网

敲诈勒索罪在看守所关押时间不确定,每个阶段的羁押时间都可能延长;敲诈勒索罪的认定要求具有非法强索他人财物的目的;敲诈勒索罪的数额认定标准是二千元至五千元为起点。

法律分析

一、敲诈勒索罪在看守所关多久?

一般的拘留期限是14天,涉嫌敲诈勒索罪在看守所羁押多久能判刑的这个问题是不确定的,每个阶段的羁押时间都可能延长。

(1)刑事拘留一般14天,最长37天。

(2)逮捕后的侦察羁押期限:一般是二个月,案情复杂的,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是三个月。有特殊情况的,经省级检察院批准,还可以再延长。

(3)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期限:一般是一个月,重大复杂的,可以延长半个月。

(4)法院审理刑事案件的期限:一般是2个月,最迟不超过3个月。有特殊情况的,可以延长审理时间。

二、应该如何认定敲诈勒索罪?

敲诈勒索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必须具有非法强索他人财务的目的。如果行为人不具有这种目的,或者索取财物的目的并不违法,如债权人为讨还久欠不还的的债务而使用带有一定威胁成分的语言,催促债务人加快偿还等,则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从客观构成上讲,本罪表现为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威胁,是指以恶意相通告迫使被害人处分财产。

三、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二千元至五千元为起点;

(二)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为起点;

(三)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为起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敲诈勒索罪在看守所羁押的时间可以折抵刑期,敲诈勒索罪是犯罪嫌疑人主观故意的行为,具有强制索要他人财物的目的,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威胁手段,强迫被害人交出财物,该罪侵害的是公私财物,犯该罪涉案数额较大的,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结语

敲诈勒索罪的看守所羁押时间不确定,每个阶段的羁押时间都可能延长。根据法律规定,刑事拘留一般为14天,最长可达37天;逮捕后的侦察羁押期限一般为2个月,复杂案件可延长至3个月;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限一般为一个月,复杂案件可延长半个月;法院审理刑事案件期限一般为2个月,最迟不超过3个月。敲诈勒索罪的认定需要满足主观和客观构成要件,包括行为人具有非法强索他人财物的目的,并使用威胁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数额较大、巨大或特别巨大的敲诈勒索罪可根据地区经济和社会治安情况确定具体数额标准。敲诈勒索罪的刑期可以折抵看守所羁押时间,涉案数额较大的可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二年内敲诈勒索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多次敲诈勒索”。

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 本解释公布施行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法释〔2000〕11号)同时废止;此前发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以本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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