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票款不一致不能抵扣
2、对开发票不能抵扣
3、非正常损失材料发票不得抵扣
4、没有销售清单不能抵扣
5、未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不能抵扣
6、购进货物退回或折让收回的已支付增值税进项税额不能抵扣
7、获得的专票超过180天不能抵扣
8、作废及停止抵扣期间的増值税发票不能抵扣
9、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专用发票不得抵扣
10、増值税劳务划分不清的无法抵扣
一、建筑工程材料发票可以抵扣吗
材料发票可以抵扣工程发票。全面实行营业税改增值税后,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劳务、服务,只要不是专用于简易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也不属于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均可抵扣进项税额。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若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二、专用发票遗失了怎么办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可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或《丢失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附件1、2,以下统称《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可凭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和《证明单》留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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