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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催收打电话给家人朋友合法么

2024-03-15 来源:钮旅网

不合法。如果对方一直打电话骚扰家人,那么就属于暴力催收了,可以报警。不过,如果对方仅仅是打电话催收,那么也可以考虑向有关部门投诉,比如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银监会等,也许会比报警更合适一些。

信用卡逾期之后我们应该应该怎么办

1、如果在使用信用卡的时候,出现了逾期的情况。但是我们没有收到银行所打来的电话,只是接收到了银行发来的短信,或者存款的邮件。在这个时候,我就需要第一时间给银行打电话解释一下原因,同时需要做的事情就是及时的将钱还给银行。只有这样,在征信上就不会出现不良的记录。

2、还有一种情况就是逾期的时间没有超过3个月,在这期间也接收到了银行打来的各种催收电话或者是催收公司所打来的电话。但是所使用的这张信用卡并没有被冻结,在这个时候所需要做的事情就是主动联系银行。在沟通中表达出进行还款的意愿,能够全款偿还的就全款还,如果不能的话就和银行规定好进行分期还款,在每个月的时候按时将所欠的钱还给银行。

3、另外在逾期的时间方面以及超过了三个月的时间,在这个时候银行卡也处于被冻结的状态。在这个时候是会产生利息的,我们千万不要主动的去换号码,需要在第一时间的时候打电话给银行说明一些情况。主要表明出自己并非是恶意的拖欠,因为什么样的原因才造成了逾期。同时要和银行约定好还款的时长和金额,最好是在自己能够承受的范围之内,进行及时的还款。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 催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认定为本解释第六条规定的“有效催收”:

(一)在透支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后进行;

(二)催收应当采用能够确认持卡人收悉的方式,但持卡人故意逃避催收的除外;

(三)两次催收至少间隔三十日;

(四)符合催收的有关规定或者约定。

对于是否属于有效催收,应当根据发卡银行提供的电话录音、信息送达记录、信函送达回执、电子邮件送达记录、持卡人或者其家属签字以及其他催收原始证据材料作出判断。 发卡银行提供的相关证据材料,应当有银行工作人员签名和银行公章。

第六条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对于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应当综合持卡人信用记录、还款能力和意愿、申领和透支信用卡的状况、透支资金的用途、透支后的表现、未按规定还款的原因等情节作出判断。不得单纯依据持卡人未按规定还款的事实认定非法占有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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