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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协议的含义是什么?

2021-07-20 来源:钮旅网

仲裁协议是指双方当事人将他们之间业已发生的或将来可能发生的争议交付仲裁机构解决的一种书面协议。仲裁协议是当事人之间同意将他们之间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的共同意思表示。如果订有仲裁协议任何一方当事人就不能到法院起诉。仲裁协议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形式不仅包括合同中的仲裁条款也包括双方当事人通过信函所表现出的特定争议提交仲裁的意思表示。另外仲裁条款的效力不因主合同的无效而无效。也就是说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仲裁协议无效情形是什么

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形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或者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等情形。

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是如果当事人自愿依法自愿达成仲裁协议的仲裁协议有效当事人只能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如果当事人向法院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但是仲裁协议无效的法院可以予以受理。

什么是竞业禁止协议?

竞业禁止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或用人单位通过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禁止劳动者在本单位任职期间同时兼职于与其所在单位有业务竞争的单位或禁止他们在原单位离职后一段时间内从业于与原单位有业务竞争的单位包括劳动者自行创建的与原单位业务范围相同的企业。

仲裁协议的效力具体是

仲裁协议的效力是如果仲裁协议是依法订立的具有法律效力对当事人产生法律拘束力;在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而不能向法院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仲裁协议的效力

仲裁协议一经有效成立即对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有效的仲裁协议将排除法院的司法管辖权;仲裁协议是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案件的基础是仲裁庭审理和裁决仲裁案件的依据;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该内容由 郝凯莉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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