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因为房屋质量问题还未交房。2、将房屋出租赁合同中注明了物业费有租住户缴纳的。3、物业公司未履行合同的服务责任的。4、物业公司没有和业主签合同。5、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6、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或者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者重复收费,业主以违规收费为由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六条 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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