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公司董事长是企业的最高负责人,享有管理公司的权利,也需要对公司行为负责。董事长拥有如下权利:1、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2、召集和主持公司管理委员会议,组织讨论和决定公司的发展规划、经营方针、年度计划以及日常经营工作中的重大事项;3、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并向董事会提出报告;4、提名公司总经理和其他高层管理人员的聘用、决定报酬、待遇以及解聘,并报董事会批准和备案;5、审查总经理提出的各项发展计划及执行结果;6、定期审阅公司的财务报表和其他重要报表,全盘控制全公司系统的财务状况;7、签署批准公司招聘的各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8、签署对外重要经济合同、上报印发的各种重要报表、文件、资料;9、处理其他由董事会授权的重大事项;10、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并向董事会报告;11、签署公司股票、公司债券;12、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董事会闭幕期间行使董事会的部分职权;13、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14、除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定的事项外,董事长对公司重大业务和行政事项有权做出决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四条:《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