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酒店住宿不是必须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无论是连续12个月应税服务销售额达到五百万元及以上的一般纳税人,还是住宿业小规模纳税人,均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必须是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小规模纳税人及个人提供住宿,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就可以了。
普通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收付款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和收取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之外,所开具和收取的各种收付款凭证均为普通发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第二十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第二十一条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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