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取保候审期间申请变更住址需先告知公安机关并征得同意。若违反规定擅自变更住址,公安机关有权将被告人送回原住址或申请取保候审的地方。
法律依据:
1.《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九条:被告人申请取保候审后,变更住所的,应当告知原呈请取保候审的公安机关,并经公安机关同意。
2.《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一条:取保候审期间,被告人变更住所的,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手续。擅自变更住所的,公安机关有权将被告人送回原住所或者呈请取保候审的地方。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三条: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擅自变更住所,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予以追究。
因此,在取保候审期间申请变更住址,被告人必须先告知公安机关并获得同意,否则公安机关有权将其送回原住址或呈请取保候审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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