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拆迁城中村中的企业赔偿标准:1、对被拆迁资产的补偿,包括因被拆迁而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及设备的损失;2、对被拆迁企业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也可以包括预期经营损失;3、对被拆迁企业的搬迁费用及物资运输等的补偿;4、对被拆迁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赔偿的数额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确定,如果赔偿不合理,可以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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