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并通常是指一家企业以现金、证券或其它形式购买取得其他企业的产权,使其他企业丧失法人资格或改变法人实体,并取得对这些企业决策控制权的经济行为。收购是指企业用现金、债券或股票购买另一家企业的部分或全部资产或股权,以获得该企业的控制权。收购的对象一般有两种:股权和资产。兼并与收购的区别在于:1.在兼并中,被合并企业作为法人实体不复存在;而在收购中,被收购企业可仍以法人实体存在,其产权可以是部分转让。2.兼并后,兼并企业成为被兼并企业新的所有者和债权债务的承担者,是资产、债权、债务的一同转换;而在收购中,收购企业是被收购企业的新股东,以收购出资的股本为限承担被收购企业的风险。3.兼并多发生在被兼并企业财务状况不佳、生产经营停滞或半停滞之时,兼并后一般需调整其生产经营、重新组合其资产;而收购一般发生在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状态,产权流动比较平和。
一、企业重组的方式都有哪些
1、合并
两个或更多企业组合一起建一个新的公司。
2、兼并
两个或更多企业组合一起,其中一个企业保持其原有名称,其他企业不以法律实体形式存在。
3、收购
一个企业以购买全部或部分资产的方式购买了另一企业的全部或部分所有权。
4、接管或接收
某公司原具有控股地位的股东由于出售或转让股权,或者股权持有量被他人超过而控股地位旁落的情况。
5、标购
一个企业直接向另一个企业的股东提出购买他们所持有的该企业股份的要约,达到控制该企业目的行为。
6、剥离
一个企业出售它的下属部门资产给另一企业的交易。
7、售卖
企业将其所属的资产出售给其他企业,以获取现金和有价证券的交易。
8、分立
公司将其在子公司中拥有的全部股份按比例分配给公司的股东,从而形成两家相互独立的股权结构相同的公司。
9、破产
二、企业兼并的形式有哪些呢?
反有下列形式:
1、承担债务式。这种方式兼并方要承担被兼并方的全部债权债务。
2、出资购买式。
3、控股式。是指通过收购或资产转换等方式,取得被兼并企业的控股权。
4、授权经营式。指被兼并方的出资者将被兼并企业全部资产授权给兼并方经营。
5、合并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八十八条证券公司向投资者销售证券、提供服务时,应当按照规定充分了解投资者的基本情况、财产状况、金融资产状况、投资知识和经验、专业能力等相关信息;如实说明证券、服务的重要内容,充分揭示投资风险;销售、提供与投资者上述状况相匹配的证券、服务。投资者在购买证券或者接受服务时,应当按照证券公司明示的要求提供前款所列真实信息。拒绝提供或者未按照要求提供信息的,证券公司应当告知其后果,并按照规定拒绝向其销售证券、提供服务。证券公司违反第一款规定导致投资者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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