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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超过20%能全额退吗?

来源:钮旅网

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定金是一种担保,属于预先交付的货币或代替物。如果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少于约定数额,除超过法定限额部分外,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定金不足以弥补违约造成的损失,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若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会产生定金的效力。因此,即使已实际交付,当事人仍可要求退还超过部分的定金,或按约定抵作价款。但对於未超过部分,仍然会产生定金的效力。

定金是当事人为保证债权实现,在履行前预先向对方给付的一定数量的货币或其他代替物,是一种担保。由於定金是预先交付的,故数额在事先也是明确的。民法典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同时,若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於或少於约定数额,除超过法定限额的部分外,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按变更後的定金数额适用定金罚则。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合同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

若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该内容由 姚凌峰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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