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机构的性质既不是一级行政机关,也不是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而是以自己的知识、致力为招标人提供服务的独立于任何行政机关的组织。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的条件有两个,一是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二是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法律依据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
(二)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一、采购中标公示期是几天
采购中标的公示期,需视情况而定:
1、如果是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那么其公示期应不少于3日;
2、如果是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政府采购项目的,应当是长期公示,但中标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内属于质疑期;
3、如果是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项目的,那么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一、采购招投标的流程如下:
1、采购人编制计划,报财政厅政府采购办审核;
2、采购办与招标代理机构办理委托手续,确定招标方式;
3、进行市场调查,与采购人确认采购项目后,编制招标文件;
4、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招标邀请函;
5、出售招标文件,对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
6、接受投标人标书;
7、在公告或邀请函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开标。
二、中标后放弃中标的处理方法如下:
1、在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后,招标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向第二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选择重新招标,解决标的项目的事宜;
2、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属于违约行为,招标人可以没收中标人的招标保证金,若未交招标保证金或招标保证金不足赔偿的,招标人可以中标人赔偿实际损失;
3、针对弃标的现象,应该在决定中标人之前就做好相应的调查,防止该类情况的发生。
总而言之,采购中标公示期是三天。中标公示属于招标活动中一个程序事项,是将中标结果予以一定时间的公示;发布中标公告一般是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二、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公开招标的项目,由招标人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在指定的媒体及市交易中心信息栏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招标的项目,由招标人向三家以上具备承担施工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发出投标邀请书。
招标人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出售资格预审文件。自出售资格预审文件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
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向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出售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材料。自出售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资料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招标人应当给予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的合理时间: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大中型基本建设、限额以上技术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土建、设备购置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不得少于四十五日,技术较简单的项目不得少于三十日,其他项目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招标人对以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开标时间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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