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掉头车辆在绿灯放行时,是有先行权的,右转车辆应当让行掉头车辆;但如果是非红绿灯路口掉头,应当让右转车辆,因为掉头车辆不得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九条 机动车在有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以及在铁路道口、人行横道、桥梁、急弯、陡坡、隧道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不得掉头。
机动车在没有禁止掉头或者没有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可以掉头,但不得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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