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共同债务追偿权法律规定

2020-04-25 来源:钮旅网

共同债务追偿权法律规定是共同债务人对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即每一个债务人都要对债务承担全部清偿责任。因此,债权人可以选择部分债务人进行起诉。部分债务人承担共同债务清偿后,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清偿义务的人偿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八条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一、个人无限连带责任担保是指什么

对于无限的连带责任如果是存在合伙人的情况下每一个合伙人都对于合伙的债务负有全部偿清的责任,对于相关债务的债权人也有权要求合伙人中的任何一个人或者是数个人,偿清合伙债务的一部分或是全部的债务。连带的责任就是指的任何的一个人违反了法律的义务而造成了后果,那么相关的其他人必须全部都要承责任。

具体的连带责任就是指的根据的法律的规定或是当事人进行的约定,其主必须是两人或是两人以上的当事人,就要对其共同的债务进行全部的承担或者是部分的承担,连带责任也是民事责任的一种。

对于个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担保问题,就要知道无限连带责任是指的每一个合伙人对于合伙的债务都有全部清偿的义务,还有相关债务的债权人是有权,对合伙人中的一个人或是数个进行要求,要求其偿还一部分债务或是全部的债务。其中的连带责任就是指的两个以上的主体一同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涉及到的权利人也是可以要求其中的一方提出承担民事责任的请求。在接受权利人的要求承担责任后,再根据具体的情况由各个责任人结合实际再分担相应的责任。在连带责任中,重点强调的就是连带的性质,这也是这种责任的本质属性,并且与其他责任相区别。如果是因为民事的商业活动而发生了债权与债务关系的纠纷,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就通常会使用连带责任来划分债务。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二、法律规定是什么?

《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九条【连带债务人的份额确定及追偿权】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

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并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其他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该债务人主张。

被追偿的连带债务人不能履行其应分担份额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应当在相应范围内按比例分担。

第九百七十三条【合伙人的连带责任及追偿权】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清偿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七百条【保证人追偿权】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