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伤害案件不能调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明确: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但以下案件不予调解:
1.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还债程序的案件;
2.婚姻关系、身份关系确认案件;
3.其他依案件性质不能进行调解的民事案件。
4.上述案件之所以不予调解,原因在于其是不存在权利义务争议的案件,不存在处分权行使的问题。
2.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在征得当事人双方同意后,可以进行调解。
根据《最高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规定:
下列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时应当先行调解:
1.婚姻家庭纠纷和继承纠纷;
2.劳务合同纠纷;
3.交通事故和工伤事故引起的权利义务关系较为明确的损害赔偿纠纷;
4.宅基地和相邻关系纠纷;
5.合伙协议纠纷;
6.诉讼标的额较小的纠纷。
二、调解处理的伤害案件情形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情节较轻尚不够刑事处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公安机关可以依法调解处理:
(一)亲友、邻里或者同事之间因琐事发生纠纷,双方均有过错的;
(二)未成年人、在校学生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
(三)行为人的侵害行为系由被害人事前的过错行为引起的;
(四)其他适用调解处理更易化解矛盾的。
三、轻伤案件可以调解结案吗?
人身伤害的结果从轻到重分别为轻微伤,轻伤二级,轻伤一级,重伤二级,重伤一级,死亡。轻伤以上就涉嫌触犯《刑法》第234条的故意伤害罪了。轻伤案件可以调解结案吗?
四、轻伤案件可以调解结案吗?
律师解答:
轻伤是指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由于伤害它不仅能够造成人体器官当时性的损伤,还可能会有长久的一些危害。所以在鉴定的时候要全面评估,考虑到损伤带来的严重后果。同时并不是普通的医生医院就可以做伤残鉴定的,能够鉴定伤残标准的人必须有相应的资格证书,同时鉴定人也不能够徇私枉法,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也要根据案件的具体要求,采取一些保密措施。如果同一个人身体上有多于三处的轻伤,就需要综合评价,不能简单地做轻伤处理。
刑法入罪的故意伤害罪的起点是轻伤,量刑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轻伤的,派出所可以进行调解或和解。故意伤害致轻伤的,属于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处理,根据法律规定,致人轻伤的,已经构成刑事犯罪,在侦查期间,公安机关可以组织进行调解或和解,如果达成和解协议的,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
律师补充:
在轻伤害案件处理过程中,伤情一旦鉴定为轻伤,被害人就会开出远远高出人身伤害赔偿标准的赔偿数额,否则就不接受赔偿、不予谅解。嫌疑人为了减轻处罚,往往会同意被害人不合理的要求,支付巨额的赔偿费用。特别是一些有特殊身份或者特殊职业的嫌疑人,会支付更高的赔偿费。根据法律规定,构成轻伤的,嫌疑人就构成了刑事犯罪,可能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而构成轻微伤的,加害人不构成犯罪,只可处15日以下拘留,或者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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