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诈骗罪的证据主要有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视听资料。这些证据必须经过双方当事人和公诉人、辩护人的质证,相互验证后方可作为定案依据。在诈骗罪中,重点是搜集证明行为人虚构或隐瞒事实的证据。
法律分析
电信诈骗是指不法分子通过电话、网络和短信方式,编造虚假信息,设置骗局,对受害人实施远程、非接触式诈骗,诱使受害人给不法分子打款或转账的犯罪行为。
2016年12月20日,最高法等三部门发布《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再度明确,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实施诈骗,诈骗公私财物价值3000元以上的可判刑,诈骗公私财物价值50万元以上的,最高可判无期徒刑。
电信诈骗罪的证据主要有:
1、物证、书证;
2、证人证言;
3、被害人陈述;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5、鉴定结论;
6、勘验、检查笔录;
7、视听资料。以上法律规定的七种证据,只有在经当事人双方和公诉人、辩护人的质证,通过将该证据所提供的情况与其他证据相互验证,去伪存真后,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具体诈骗罪而言,司法实践中,应当侧重搜集证明行为人虚构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的证据。
拓展延伸
电信诈骗罪案件调查与取证实务指南
《电信诈骗罪案件调查与取证实务指南》是一本针对电信诈骗罪案件调查及取证工作的实用指南。本指南全面介绍了电信诈骗罪的定义、特点和常见手段,详细解析了电信诈骗案件的调查流程和取证要点。通过对案件调查实务的深入分析,为执法人员和相关从业人员提供了一系列实用的调查技巧和取证方法。本指南内容全面、系统,结合了专业的法律知识和实际操作经验,旨在帮助调查人员更加高效地开展电信诈骗罪案件的调查工作,提高取证质量和案件侦破率。无论是从事执法工作的人员,还是相关从业人员,都能够通过本指南获得有关电信诈骗罪案件调查与取证实务的全面指导。
结语
电信诈骗是一种远程、非接触式的犯罪行为,其严重性不可忽视。根据最高法等三部门发布的《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对于涉及较高金额的诈骗行为,法律规定了相应的刑罚。电信诈骗罪的证据主要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等。《电信诈骗罪案件调查与取证实务指南》是一本实用指南,旨在帮助调查人员提高电信诈骗案件的调查效率和取证质量。无论是执法人员还是相关从业人员,都能从中获得全面指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实施诈骗,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二年内多次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未经处理,诈骗数额累计计算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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