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是一种习俗,应该加以改善和转变,而不是进行消灭。首先,取消彩礼也就是转化彩礼的方式,有助于让更多年轻人走到一起共同奋斗,创造属于自己的未来。
彩礼作为全国各地的一种风俗习惯来说是文化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应该说取消,应该加以改造让它更适用于当在社会。
一、淮北结婚彩礼风俗
彩礼是中国古代婚姻习俗之一,又称彩礼、彩礼、订婚礼等。在中国古代,在婚姻协议最初达成时,就有互相赠送彩礼和彩礼的习俗。这种聘金和聘礼俗称“聘礼”。新中国成立后,与彩礼有关的彩礼、订婚受到批评,一度被废除,但始终存在于民间。法律没有限制订婚礼物。聘礼是男方在婚前送给女方的礼物,是自古以来的一种习俗。根据法律规定,禁止包办婚姻、商业婚姻和其他干扰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通过婚姻索取财产。因此,按习俗支付彩礼的,应当在可接受的范围内,不得以彩礼的名义买卖、安排婚姻或者干涉婚姻自由。
二、女方拿到彩礼后不结婚了怎么办
女方收到彩礼反悔的,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彩礼,对方拒不返还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彩礼,又称为“聘礼”,是旧时婚姻缔结程序之一,至今在很多地方仍然保存着婚前给付彩礼的习俗。彩礼作为一种附条件的赠与,其给付以缔结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为前提。女方收到彩礼之后悔婚的,应当将收到的彩礼返还给男方,女方不返还的,男方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要求对方返还彩礼。
三、现在离婚彩礼会判退给男方吗
符合法定情形的,彩礼会退给男方。正常情况下,男女双方在离婚时,彩礼不会判退给男方,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男方可以要求女方退还彩礼:1、男女双方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但实际上未共同生活的;2、男方按照习俗向女方给付彩礼后,因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因而在离婚时,一般不会让女方退还彩礼,有特殊情况的,才会让女方退还彩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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