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和学籍或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 ;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 ;有违纪情形,违法犯罪行为 ;提供虚假材料、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的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三十五条 公务员的考核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全面考核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政治素质和工作实绩。考核指标根据不同职位类别、不同层级机关分别设置。
第五十七条 机关应当对公务员的思想政治、履行职责、作风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监督,开展勤政廉政教育,建立日常管理监督制度。对公务员监督发现问题的,应当区分不同情况,予以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组织调整、处分。对公务员涉嫌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应当依法移送监察机关处理。第六十七条 机关对新录用人员应当在试用期内进行初任培训;对晋升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应当在任职前或者任职后一年内进行任职培训;对从事专项工作的公务员应当进行专门业务培训;对全体公务员应当进行提高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更新知识的在职培训,其中对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应当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国家有计划地加强对优秀年轻公务员的培训。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