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报价书;
(二)投标保证金;
(三)委托投标时,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以及其它有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五)监理大纲;
(六)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主要监理人员简历、业绩、学历证书、职称证书以及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岗位证书等证明文件
(七)拟用于本工程的设施设备、仪器;
(八)近3~5年完成的类似工程、有关方面对投标人的评价意见、以及获奖证明;
(九)投标人近3年财务状况;
(十)投标报价的计算和说明;
(十一)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内容。
投标文件时要注意以下内容:
1、把握主题
投标前,我们应当认真研究、正确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并在此基础上按要求编制招标文件,切忌偏题。努力围绕“如何能够全面、客观反映招标人本次招标情况”这一出发点去编制投标文件,细化各项条目。
2、严格规范
投标文件必须对招标文件中有关招标项目的研发内容、技术要求、项目价格、实施计划等主要内容进行填报和说明。投标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法定计量单位。投标时不得修改招标文件的要求,不能遗漏或回避招标文件中必须回答的问题,更不能提出任何附带条件。
3、真实有效
投标文件中阐述的内容、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客观反映投标企业的情况,不得弄虚作假,必须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
4、统筹考虑
投标文件的内容可能牵涉到技术、经济、资信等各方面的问题,因此,在编写标书时要组织相关部门的人员分头编制。同时,整个投标文件的内容应保持一致性和贯彻性,投标书按统一格式书写。
5、合理设置文档
一份完整合格的投标文件,不仅要有详实的内容,也要有封面、目录、页眉、页脚等,且在页面安排、标题设置、图表说明的字体、字号、色彩的运用上合理搭配得体,既符合投标项目的严谨性,又要体现自己的特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七条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招标项目属于建设施工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应当包括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和拟用于完成招标项目的机械设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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