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人不给租金又不退房时,可以先与租客进行协商,要求对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租金。如果协商无法解决的,房东可以将租客起诉到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房租并承担违约责任。也可以在满足合同解除的条件下,解除租赁合同,要求对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搬出。
一、附期限租赁合同是否可以解除?
附期限租赁合同,如果不符合约定或者法定的解除条件,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解除。如果对方不同意解除,另一方当事人不再履行合同时,会构成违约,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二、民法典商业房屋租赁违约怎么解除合同
当事人一方有违约行为并不必然导致另一方享有解除权,只有在一方违约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即根本违约时,另一方才享有解除权。
1、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2、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4、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