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房产共有,一方逝世后,另一方可以卖房吗?
夫妻一方去世,共有房屋可以转让,但应当经其他继承人同意。具体的财产转让程序因是否有遗嘱而异:1。如果死亡夫妻一方留下遗嘱,将原本属于自己的一半财产作为遗产赠与另一方的配偶,只需现有配偶携带身份证件,遗嘱和公安机关出具相关证据材料,包括死亡证明和房屋产权证,到房屋登记机关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办理过户手续。2、夫妻一方死亡并留下遗嘱将财产遗赠给他人的。由于房屋作为房地产不可分割的属性,在这种情况下,期望获得全部房产并转让的继承人或健在的一方需要与受遗赠人协商确定房屋的具体归属。双方达成协议后,双方应携带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已故一方遗嘱、房屋产权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房屋登记管理部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3、如果夫妻一方死亡,没有留下遗嘱。现有配偶和已故一方的父母,包括子女在内的亲属作为第一继承人,有权继承已故一方的遗产。由于房屋的不可分割性,房屋的具体所有权需要协商确定,其他同意放弃房屋所有权的继承人可以根据房屋折价进行补偿。在这种情况下,各方需要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协议,配合房屋登记机关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证明文件,按照规定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二、房产给另一方所有,另一方想卖房,怎么办
夫妻一方出售共同房产应当经过另一方的同意,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出卖房产的,另一方可以主张该行为无效。但是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办理房屋继承手续流程是怎样的
1、办理房屋继承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3、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4、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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