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救济金的办理手续:
1、在当地的社保局办理失业报备:
办理方是公司,在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前15天道缴纳失业保险的社保局办理;
2、符合办理领取失业金的条件:
(1)公司为志愿缴纳失业保险金的时间超过一年;
(2)而失业的原因不是个人造成的,在这之前办理了失业登记,并且还要有再就业要求;
(3)个人愿意接受关于再就业的培训;
3、用人单位需要向社保局递交相关的材料,方可办理失业报备;
4、在办理了失业登记之后,是社保局对失业的审查时间;
5、审查合格之后,失业人员要前去参加在就业培训,领取失业金,办理下岗证;
6、到社保局去提交一些文件材料办理手续之后开始领取失业保险金。
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六条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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