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公司辞退同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可以领取失业金。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被公司开除不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般因为违反单位规章制度被单位开除或者主动辞职,都没有经济补偿金,不过打架被公司开除,是属于非本人意愿的,因此是要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1、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
2、失业保险金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拓展资料:
失业保险金的申请资格
1、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2、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具体包括下列情形:
终止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因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因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因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因用人单位扣押身份、资质、资历等证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3、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重新就业的;应征服兵役的;移居境外的;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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