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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拆迁谈判中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2020-09-28 来源:钮旅网

1.在拆迁谈判中绝对不要对补偿款进行“折中补偿”

2.一定要学会应对没有决定权的“拆迁人”

3.学会应对拆迁谈判补偿的僵局

4.只要是在补偿的某一项问题上做出了让步一定要在其他方面索取回报。

一、拆迁应该遵守什么原则

先补偿后搬迁原则,因此,只要是拆迁方说,先搬迁后补偿的,都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最终的目的就是是先拆除老百姓的房屋,让老百姓没有地方住,并且处于不利的地位,从而进行施压,降低补偿款,所以,大家一定要记住,房屋拆迁,一定要先拿到补偿,然后再搬迁。二、房屋征收补偿不能低于周边类似房地产的市场均价的原则,因此,被征收的房屋价值,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所以,房屋拆迁补偿的价格低于周边同地段类似房屋的市场均价,那么,你的补偿肯定是不合理的,因此遇到这种情况的话,建议你及时进行维权。

二、商住公寓拆了怎么赔偿

具体可以查看拆迁公告的规定。可以依据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房屋的征收补偿标准应根据市场价格确定。根据市场价格商业门面应该是比普通住房价格要高的。一般情况为两种补偿方式:1、资金补偿:拆迁人对拆迁人的房子施行按其房子价值以资金的方法进行给予补偿,详细的资金补偿规范要依据当地的规则进行,大体依照房子的区位,地段,房子用处,及房子面积的不同等各方面以房地产销售评价的价格给予拆迁补偿。2、房子安置补偿: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的撤除房子进行房子产权保存的方法,以其他当地或是拆迁安顿区再建的房子做为交流,对拆迁人进行房子安顿,至于关于房子安顿补偿规范中应该给予被拆迁人安顿不低于或是挨近其正本房子的面积不同,如果给予拆迁安顿的房子面积大于正本的面积,则被拆迁人应该依照销售价格提交房子面积差价钱。

三、无证房拆迁要补偿吗?

无证的房屋并不一定就没有拆迁补偿的,例如有些农村的房屋就没有房产证的,但是属于合法的建筑,就能获得拆迁补偿。以下无证的房屋可能获得拆迁补偿:

1.代代流传下来的祖宅

现在很多地区都存在祖宅这一类的房屋,有的被征收房屋干脆是建于民国时期的。在当时那个年代,许多房屋都是一代一代继承下来的,并没有房产证一类的房契类证明存在。无论如何,我们不能要求那些和故宫、皇城相府几乎同龄的建筑拥有所谓的“合法证件”。

2.农村宅基地范围内自行建造的房屋

在上个世纪80年代之前,国家对农村建房的要求并不是十分严格,建房办理手续也比较简单宽松,对房屋、土地确权方面很多都没有做到位。因此,农村还存在很多的无证房,只要是依法建造,获得村委会、乡镇政府某种形式批准的房屋,即使没有产权证明,在征地拆迁时也应当给予合理的补偿。

3.在合理范围内加盖出来的农村房屋

只要是在自家的宅基地上,没有“出圈儿”“越界”,农民经向“村长”打招呼就自行加盖二层、三层的情况是非常普遍的。毫无疑问,这类房屋并不构成土地违法,也未直接影响乡村规划,那么在面临征收时是应当给予一定的补偿的。实践中一些地方存在只认一层,二层以上加出来的一律按违建论处的做法,实际上是没有什么法律依据的。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加盖部分是违反消防安全法规的彩钢板、泡沫填充房屋,那么被认定为违建是很难避免的事情。

4.棚户区改造项目中的一些简陋的房屋

这类房屋在建造时就是当事人为了生活所迫所建,改造项目的目的就是要提升其居住条件和生活质量。对这类“棚户”类房屋简单的按违建认定,无疑是与其行政目的不相符合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公证细则》第四条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公证的当事人是具有拆迁人和被拆迁人资格的人。

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建设单位和个人;被拆迁人是指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包括代管人、国家授权的国有房屋及其附属物的管理人)和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使用人。

第五条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公证,由被拆迁物所在地公证处受理。

第六条 被拆迁物系共同共有或共同使用者,一般应由共有人共同申请,共有人可以委托一人为代理人,申办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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