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产过户给已婚子女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具体分析,如果父母有明确表示或书面协议,注明是赠与父母这一放女个人的房产,那么办理完毕住房过户手续该住房属于父母赠与这一放女的个人财产。父母没有任何表示和书面协议的,该住房过户完毕属于夫妻婚后取得共有财产。
一、哪些属于婚内财产
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入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则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3、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且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为夫妻共同财产;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为夫妻共同财产
4、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认增值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5、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二、公证过的房子离婚怎么分
1、父母出资购房赠与一方:父母给孩子卖房时应注意,如果子女已婚,父母为自己子女小辈夫妻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应认定为是对小辈夫妻双方的赠与,除非父母明确表示是赠与自己子女一方;二是对父母的“明确表示赠与”,须在办产权证之前作出且有证据证明,最佳形式是办理公证。如果父母在办产权证之后或在小辈夫妻面临离婚时才签订的赠与合同,这实际上是侵犯了非自己子女一方的合法权利。
2、婚前公房婚后买下产权:夫妻共同财产购买为产权房的,离婚时分割该产权房时,应当将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的使用权部分确定为当时承租人个人所有,剩余部分按共同财产分割。
3、婚后购房财产份额不等:在产权证上记载的产权份额说明男女方对夫妻这一特定的财产即该房屋已经事先有约定。因为之所以产证上会明确房屋的份额,房产交易中心是依据办产证时夫妻双方的书面约定来加以注明的。如果夫妻婚后购房,产权证的权利人记载在男方一人名下,如事先没有明确、惟一的书面约定,该财产还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分割时,原则上应当平分。
4、婚前个人首付婚后共同偿还:
比如说丈夫婚前以个人财产首付50,以抵押贷款50方式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婚后妻子与丈夫共同偿还贷款,而产权证则记载在男方名下。
三、父母出资购房离婚要怎么分割
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时分割如下:
1、如果一方父母婚后出资,只要没有明确表示是对一方子女的赠与,就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离婚时,财产由夫妻双方根据夫妻共同财产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相反,如果父母说只给一个孩子,那就是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会分割;
2、一方父母婚前出资,一方姓名登记的,该财产为一方个人财产,双方姓名登记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3、房产由双方父母出资的,离婚时房产夫妻双方按各自出资份额分享。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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