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被告提出管辖异议,不需要原告应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七条 原告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被告人对管辖权提出异议的,不需要原告应对,由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提出的异议,进行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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