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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满释放后是否可以担任法定代表人?

2023-11-01 来源:钮旅网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一般由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执行董事来担任,有刑事处罚的人在特定情况下,不能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怎么写?

法律分析: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资料主要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社团法人执照》等证件上对应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军人证(现役)、护照和回乡证(台胞证)等以上任意一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七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描述法定代表人的法律风险?

当法定代表人,必须承担以下风险:刑事法律风险、民事法律风险、行政法律风险。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司超越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偷逃税款,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解散公司未完成清算手续擅自处理财产等情形下,工商税务等部门有权对法定代表人进行行政处罚,构成刑事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一家公司有多少法定代表人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公司法定代表人一般是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法定代表人指依法律或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律或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事业单位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产生。社会团体法人的理事长或者会长等负责人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担任法定代表人。捐助法人的理事长等负责人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担任法定代表人执行机构行使召集权力机构会议,决定法人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决定法人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以及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执行机构为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的,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担任法定代表人;未设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的,法人章程规定的主要负责人为其执行机构和法定代表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上述法规应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理解:1、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公司章程规定,而不是由法律直接规定。2、究竟谁来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股东选定,其选定范围只能限于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这个范围不能扩大。股东选定后在公司章程里明确究竟是董事长、执行董事还是经理担任法定代表人。3、法定代表人必须依法登记,如果法定代表人变更,则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长必须是一个人吗?

法定代表人与董事长不要求是一个人。董事长是公司董事会主席,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法定代表人不一定由董事长担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一条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对刚刚出狱的人身份证还没有过期,还可以使用,还需要到司法局报到吗?

刚出狱身份证能用。身份证属于户籍管理部门依法颁发的证件,如果服刑完毕后,身份证仍在有效期内是不需要重新办理或者激活的,在有效期限内是依然是可以继续正常使用的。如果已经过期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换领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办身份证的需要什么材料1、首次申领:年满16周岁的本市居民,需申领身份证的,须带本人户口簿和二张大头身份证照片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身份证申请手续,并领取居民身份证回执;2、补领身份证:身份证丢失的,应立即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报失,在身份证丢失3个月后仍未找回需补领居民身份证的,须持本人户口簿、个人书面申请、单位证明、大头身份证照片二张,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补领身份证手续,并领取居民身份证回执;3、换发身份证:市外迁入、变更居民身份证项目、身份证有效期满或身份证损坏、残缺需换领新证的,须持本人持旧身份证、本人户口簿、大头身份证照片二张,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换领身份证手续,并领取居民身份证回执;4、办理临时身份证:因申、换、补领居民身份证尚未领到证件,需用身份证的,须在办理正式身份证以后,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大头照片四张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临时身份证申领表》后到分局户办大厅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 该内容由 张娇娇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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