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刑期已经执行了一半时间以上,在狱中表现良好,没有再犯罪风险的,可以申请假释。对于判无期徒刑的罪犯,服刑时间超过了13年以上的,表现良好,没有再犯危险的,也可以申请假释。但是对于累犯、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恶劣刑事案件,被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罪犯不适用假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一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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