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冒用他人身份证行为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身份证是为了证明,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的身份,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便利公民进行社会活动.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以下失信行为,将纳入铁路旅客信用信息记录管理:
1、扰乱铁路站车运输秩序且危及铁路安全、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
2、在动车组列车上吸烟或者在其他列车的禁烟区域吸烟的;
3、查处的倒卖车票、制贩假票的;
4、冒用优惠(待)身份证件、使用伪造或无效优惠(待)身份证件购票乘车的;
5、持伪造、过期等无效车票或冒用挂失补车票乘车的;
6、无票乘车、越站(席)乘车且拒不补票的;
7、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应予以行政处罚的。
对以上行为,除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置外,还将记录个人身份信息,在一定期限内限制购票,并按规定向国家、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和有关征信机构提供铁路旅客信用信息。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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