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同时享受医疗保险和低保。低保是国家推出的扶贫政策,和生病没有关系,每月国家政府可以固定给予符合要求的人一定补助。低保是防止贫困的,医疗保险是扶助贫困的。
医保属于社保的一部分,社保包括五险一金,其中有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是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出资营造的社会保障环境。
社会保险,是参保人依照国家规定参保缴费,达到法定年龄,由社会保障部门发给养老金。
低保是家庭生活困难收入低于当地平均生水平或者生病无工作能力国家提供的最低生活保障,是根据家庭人均收入确定的,由民政部部门发给的生活补助。低保是民政方面发给居民的生活补贴。
医保是涉及到就诊治疗产品的费用补贴,如果没有生病,不需要就医是没有费用补贴的。
新农合是需要每年缴纳220元(不同地区费用略有差异),才能有的医疗保障,就是平时抓药或者生病可以减免费用等,如果不清楚自己有没有新农合,可以去所在区域的医保规定诊所咨询,也可以到当地社保相关部门咨询。
法律依据
《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水平妥善安排当前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民电〔2008〕16号)》第二条 继续执行2007年中央出台的提高城市低保对象补助水平的政策。2007年,为了应对物价上涨,根据国务院的部署,民政部、财政部先后三次出台了临时提高城市低保对象补助水平的政策。根据目前物价情况,这些政策措施2008年继续执行,具体办法由各省级人民政府确定。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和老工业基地继续给予适当补助。
第三条 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对象补助水平。在执行原有政策基础上,从2008年1月1日起,按每人每月15元的标准提高城市低保对象补助水平,按每人每月10元的标准提高农村低保对象补助水平。中央财政按原补助范围对城乡低保对象给予适当补助。有条件的地方可在此基础上适当提高补助金额。同时,各地要根据物价上涨情况,结合本地实际,适当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水平,对生活特别困难的城市低保边缘家庭给予临时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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